肝功能衰竭诊断标准
368次浏览・5月前
问题详情:肝功能衰竭诊断标准?
精选回答
我要回答叶军锋 副主任医师 肝胆胰外科
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三甲
肝功能衰竭的临床诊断主要包括一系列症状和检查指标的评估。其诊断标准的制定基于对临床症状、体征以及实验室检查的综合考量。以下是具体的诊断标准:
1、存在急性、亚急性或慢性肝炎病史或风险因素。症状主要表现为极度乏力、消化道症状(如严重食欲不振、腹胀等)以及明显的凝血功能障碍等。此外,黄疸会迅速加深,同时伴有进行性加重的肝性脑病症状。
2、实验室检查指标异常,包括血清总胆红素升高大于正常值上限的两倍或以上,同时伴有白蛋白明显降低和凝血酶原时间延长至明显异常(通常为超过参考值的两倍以上)。这些症状与实验室指标的异常需要结合患者临床信息综合考虑,以确定肝功能衰竭的诊断。
此外,肝功能衰竭可分为不同的阶段或类型,如早期、中期和晚期等,不同类型的诊断标准可能有所不同。具体的诊断还需要根据患者的具体症状和情况进行分析,因此需要专业医生进行详细评估和治疗建议。同时请注意,并非所有肝功能指标出现异常的患者都能被诊断为肝功能衰竭,需要根据多个因素进行综合评估。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诊断标准,建议咨询专业医生。
本内容由专业医师审核・著作权归作者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