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氏综合症产前筛查要做几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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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选回答

蔡丽瑛 主任医师 产科

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三甲

唐氏综合症产前筛查的次数的确定,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。一般来说,建议孕妇在整个孕期进行至少两次的唐氏综合症产前筛查。

第一次筛查通常在孕早期进行,大约在怀孕的第11到14周之间进行。这个阶段的检查主要是为了评估胎儿患唐氏综合症的风险。如果第一次筛查结果显示高风险或临界风险,通常医生会建议进行进一步的检查,如羊水穿刺或无创DNA检测等,并且在一段时间后(通常在孕中期)会再次进行筛查。此时的第二次筛查,大约会在孕中期(第15-20周)进行,进一步确认胎儿的健康状况。

但如果第一次筛查的结果是低风险,一般还会在孕中期进行一次常规的筛查,以确保母婴安全。因此,具体的筛查次数还需要根据孕妇的个体情况和医生的建议来确定。需要注意的是,筛查结果只是风险评估,不能百分百确定胎儿是否患病。如果筛查结果显示风险较高,一定要遵循医生的建议进行进一步的检查。同时,整个孕期都应该遵循医生的建议进行产检,确保母婴健康。以上建议仅供参考,具体以医生的指导为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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