心理疾病有什么征兆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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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选回答

施秀阳 副主任医师 全科医学科

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三甲

心理疾病的征兆可能表现在多个方面,常见的征兆包括:

1、情感变化:如情绪容易波动,出现持续的情绪低落或高涨,或者对通常应该引起情绪变化的事物无动于衷。

2、认知障碍:如注意力不集中,记忆力明显减退,思维迟缓或混乱,以及出现幻觉或妄想等。

3、行为改变:行为变得冲动或抑制,社交退缩,回避通常喜欢的活动,或者表现出危险的行为,如赌博、过度消费等。

4、生理症状:如失眠、食欲改变、头痛、胃痛等身体不适症状,这些可能是心理应激反应的表现。

5、个性改变:自我贬低、自卑、自罪感、无望无助感以及对自我现状不满或难以与人建立关系等表现,也是心理疾病的一些征兆。如果观察到个体变得易怒、过分沉默寡言或者过分焦虑不安,也需要警惕其心理状况的可能变化。

如果发现自己或他人出现上述征兆中的一项或多项,应尽快寻求专业的心理健康评估和治疗。请记住,心理疾病是可以治疗的,及时寻求帮助是恢复健康的关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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